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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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和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10-62030635 传 真:010-62030825 邮 箱:fnc@nhc.gov.cn 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联系人:孙晓明、严华国 联系电话:010-59957659 传 真:010-59957694 邮 箱:yzs@natcm.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2021年4月20日 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在妇幼健康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实践应用,在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疗和预防保健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为造福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守护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结合妇幼健康工作实际,就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根本,以完善制度、规范服务、示范引领为手段,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努力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形成并推广一批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等规范。 到2025年,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中医药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为抓手,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发展中医临床科室;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将“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列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考核中医临床科室门诊诊疗人次占机构门诊总诊疗人次的比例,合理确定考核指标权重,引导形成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普遍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门诊中医药服务量明显提高。 (二)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的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加强妇幼健康领域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筛选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巩固扩大优势,带动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发展。到2022年,制定推广不少于5个中医妇科、儿科专科诊疗方案。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聚焦妇女儿童重点疾病,到2022年制定推广不少于10个中西医结合妇科、儿科等诊疗方案。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能力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坚持“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促进中西医科室间建立协作关系。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为住院期间的妇女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开展孕产妇管理救治、儿童重点疾病防治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试点,将中医纳入多学科协作诊疗体系。 (三)强化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推动中医药治未病与妇幼保健服务深度融合,推广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组织编写的《妇科中医医疗技术及中成药用药指导》和《儿科中医医疗技术及中成药用药指导》,组织开展中药熏蒸、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到2022年推广不少于5个妇幼中西医结合治未病干预方案,发挥中医药在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殖保健等方面的作用。针对产后保健、儿童康复等,到2022年制定推广不少于3个中西医结合康复方案。鼓励三级妇幼保健院营养餐厅围绕备孕、产后、流产后等重点环节和儿童咳嗽、儿童消化不良等常见健康问题,提供适宜妇女儿童食用的药膳、养生调理茶饮等服务。 (四)创新完善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家长学校、院内健康教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等,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提升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指导妇幼保健机构优化中医临床科室的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中医诊室原则上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门诊诊疗区域内与相关西医诊室比邻布局,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服务。中医临床科室可设置相对独立、集中布局的健康干预区,集中针灸、推拿、康复、理疗等服务设施、设备和器具,为妇女儿童提供针刺、灸法、拔罐、推拿、药浴、刮痧、膏方、贴敷等中医特色的健康干预服务。 (五)加强妇幼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将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加强骨干人才培训培养。在西学中专项中单列妇幼或设定一定比例,鼓励西医妇产科和儿科临床医师学习中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妇科、儿科医师到妇幼保健机构多点执业,鼓励中医妇科、儿科领域的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中医学术流派代表性传承人在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传承工作室,开展传承带教和示范指导,到2025年每省(区、市)建立不少于2个传承工作室,每个工作室为妇幼保健机构培养不少于10名中医药业务骨干。鼓励有条件的三级妇幼保健院与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大妇幼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 (六)积极推动妇幼中医药服务“沉下去”“走出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鼓励相关医疗机构牵头成立妇幼中医药专科联盟,通过项目合作、联合病房、学科帮扶等形式加强合作,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联合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等,推广适宜家庭保健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依托援外医疗队和中医药海外中心等,广泛开展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系统总结中医药在促进中国妇幼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梳理可向“一带一路”国家推广的适宜技术和自我保健方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与中医药局要建立妇幼中医药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每年至少联合召开1次协调推进会议,总结妇幼中医药工作进展情况。要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推进妇幼中医药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工,列入督办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总结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中医药主管部门发挥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作用,研究解决妇幼健康领域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人才培养等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明确安排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中医药工作,要制订发展中医药业务的具体举措,切实做到中西医结合工作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要将中医药业务发展作为各级妇幼保健院院长管理培训的重要课程,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交流促进中医药业务发展的经验做法,引导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中医药发展能力。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落实本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对照《中医妇科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中医儿科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积极推进妇幼保健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引导相关学会协会组织广泛开展中药熏蒸、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 (三)加强规范管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遵循中医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规范中医诊疗活动。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要求,严格落实感控管理各项要求。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文件规定建立中药处方点评制度,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示范引导。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要积极举办妇幼中医药服务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推广各地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干有方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制定《国家妇幼保健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标准》,遴选确定一批国家妇幼保健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家中医药局将遴选部分技术水平高、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足的妇幼保健机构,纳入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范围,辐射带动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西医结合医疗水平全面提升。 相关链接:《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解读原文连接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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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支持中医药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 相关领域值得关注(附股)
来源:金融界网 商务部网站13日消息,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加强人才培养和激励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着力完善发展环境,形成部门政策合力,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向世界。 点评:我国是世界中药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国际市场中70%的天然药用植物来源于中国。随着科学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日益改善,国际国内对中药材科学医疗重视和认识的提高,特别是人类社会面对各类疫病时,中医药在临床中的杰出的表现,为中医药获取很大的发展机遇。 盘龙药业(002864)是中国中医药百强企业,中国中药研发实力50强企业,独家品种盘龙七片被评选为首届陕西“秦药”优势中成药品种。 寿仙谷(603896)专业从事灵芝、铁皮石斛等名贵中药材的品种选育,栽培,加工和销售,目前已形成“以中药饮片为主,保健食品为辅”的中医药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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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门印发通知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记者王雨萧、于佳欣)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向世界。 通知指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公立机构基地先行先试设立国际医疗部,向境外人士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按特需医疗服务管理。鼓励公立机构基地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医药康养服务。 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现有渠道引导加大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力度。支持基地利用境内外各类互联网平台建立面向海外患者的推广门户,拓展国际营销渠道。建立并完善中药及其制剂国际寄递标准和指引,鼓励跨境寄递企业承接中药及其制剂国际寄递服务,支持基地为中医药服务国际患者提供便捷的诊断后服务。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商务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17家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经过近两年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已成为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走出去的重要力量。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扩大基地范围,抓好政策落实,支持基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原文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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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明在长三角地区调研时强调 加快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5月9日至1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带队深入上海市社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高等院校等开展调研,并与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医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就“十四五”中医药发展及医改中医药作用发挥进行专题座谈。 调研组在长宁区调研了基层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情况,在黄浦区香山中医院实地了解了施氏伤科和肛肠科等中医药特色疗法专科,并查看了区域中药饮片服务管理平台的应用情况。 调研组分别调研上海中医药大学和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在长三角片区座谈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草案)》编制进展,医政司负责同志介绍了“十四五”医改中医药工作和在健康中国行动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主要思路。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中医药高等院校、部分中医医院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交流,与会同志及中医药专家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交流。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后,于文明指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开放发展的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中医药发展底蕴深厚、资源要素富集、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突出,在区域发展战略中处于引领地位。这次在长三角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座谈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调研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安排,广泛听取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对“十四五”规划和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的意见建议,汇集中医药系统智慧和力量,系统谋划“十四五”中医药传承发展。于文明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全社会的关注度、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显著提升。同时,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中医药发展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需要在“十四五”期间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要抢抓机遇,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于文明强调,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三个导向”,准确把握“十四五”中医药发展总体思路;二是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发挥地方首创实践精神,破解中医药发展难题,深入推动在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三是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编制实施好“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快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局规划编制工作专班部分成员陪同调研。原文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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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启动新冠病毒“人体试验” 志愿者将以身试毒
据《生命科学》4月20日发布的消息,英国的研究人员正在进行一项冒险且十分具有挑战的实验性研究:招募一些曾经感染过新冠病毒(COVID-19)的志愿者,将他们在一个安全可控的环境中再感染一次,来研究哪一种免疫应答可使他们避免再次感染,及再次感染时免疫系统是如何工作的。 据悉,早些时候,英国有其他的研究人员曾经对没有感染过新冠病毒的人进行研究,方法也将这些人故意暴露于非常小剂量的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中。 英国《卫报》消息称,这次招募的人年龄在18-30岁,至少是三个月前感染过新冠病毒的健康人群,他们对新冠病毒已经有了抗体。不过用于测试的病毒原始的病毒,而不是后来发生变异的病毒。研究也会从非常小剂量的病毒开始做试验。整个研究分为两个阶段,志愿者从第二次感染中恢复后,研究人员还将对其进行为期至少八个月的随访,每位参与者也可获得近7,000美元(5,000英镑)的参与费用。 牛津大学疫苗学教授,负责这项研究的研究员海伦·麦克沙恩(Helen McShane)博士称:这种研究的数据也有助于了解人们感染过新冠病毒后是否能获得免疫保护?能保护多长时间?也有助于设计出更好的药物和疫苗。 虽然过这项研究在世界各地引起了争议,包括医学专家和科学家,毕竟是在做“人体试验”。世卫组织对这种研究也强调要有严格的科学技术审查、法律、伦理、社会道德层层把关,确保参与者的风险极小化。但这项研究还是获得了英国政、帝国理工学院、医学实验公司等机构的允许,还得到了政府的资金支持。 截止到当地时间4月19日,英国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称,累计确诊4,390,783例,累计死亡127,274例。已经有10,152,039人接种了第二剂疫苗。英国的卫生大臣曾就此在推特上称:英国政府打算在6月21日全面取消因疫情产生的限制措施。原文连接